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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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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18-073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曼石油”)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2018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7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注意到,公司公告拟向昕华夏国际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昕华夏能源)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投资1.2亿元,以获取其核心资产11.59%权益,因公司董事长李春第持有昕华夏能源90%股权,本次对外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现有如下问题需要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请公司补充披露投资标的昕华夏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以及标的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二、请公司补充披露交易具体情况:(1)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是否存在溢价情况及具体原因;(2)对标的资产是否进行了审计、评估,如是,请披露相关中介报告。

  三、本次交易核心资产为TNG 90%股权,TNG全资子公司TOG持有并运营一块位于哈萨克斯坦境内的石油区块资产(下称坚戈项目)。请补充披露:(1)坚戈项目的历史沿革和历史运营情况;(2)相关风险的具体内容;(3)公司对坚戈项目是否进行可行性分析,对未来盈利能力是否进行过预测,如是,请予以披露;(4)公司完成本次对外投资后,对坚戈项目后续建设开发的初步计划、预计所需资金投入,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当前财务状况,说明上述资金投入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影响;(5)请结合国内外油价变动、标的区块的开采条件、资源禀赋说明未来投资的风险。

  四、请补充披露公司本次交易资金的支付进度安排,以及对公司现金流、资产负债率、资本结构、财务费用、偿债指标的影响。

  请你公司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12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披露回复内容。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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