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佳都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7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佳都转债”,债券代码为“11005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87,472.3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87,472.3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18年12月19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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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8年12月21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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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可转债网下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8年12月21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网下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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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网下申购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网下发行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团协议约定,本次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382,104手,包销金额为382,104,000元,包销比例为43.68%。
2018年12月25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宾路832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番山创业中
心1号楼2区306房
联系电话:020-85550260
联系人:刘佳、王文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电话:020-87555297;020-8755529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发行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