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李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1,280 股,持股比例为0.10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李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51,2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70%。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李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5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6%。监事李进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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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股比例为以公司总股本586,449,138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监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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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李进先生本次减持主要系其直系亲属入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据相关规定需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