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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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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30日

  重要提示

  1.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073号文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目前包括广发证券、平安银行等,若本基金的募集期内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5.本基金将自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将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场内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尚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7.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3)基金场外及场内认购均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8.认购确认

  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者。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9、认购限制

  (1)场外认购限制

  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1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2)场内认购限额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在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须是1元的整数倍。如有新规则,则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0、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上市开放式基金。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户。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时,需具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其中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基金销售机构申请账户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11.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其中,场内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场外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12.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确认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8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等媒体上的《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本基金代销机构网站(详见本公告正文)。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城市外,各代销机构可能随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6.对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及直销专线电话(020-89899073),垂询认购事宜。

  17.本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睿阳三年定开混合

  场内简称:广发睿阳

  基金代码:501070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3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日之次日的3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三年年度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四)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目标上限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场外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1层1101单元(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二)其他销售机构

  (1)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118

  客服电话:95368

  公司网站:www.hlzq.com

  (3)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电话:010-85556100

  传真:010-85556153

  客服电话:400-898-9999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4)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或95399

  网址:www.xsdzq.cn

  (5)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12、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业务传真:0351-4137986

  客服热线:4007121212

  公司网址:www.dtsbc.com.cn

  (6)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热线:95360

  公司网站:www.nesc.cn

  (7)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详细地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010-66555316

  业务传真:010-6655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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