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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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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下面以投资人进行本基金与南方价值A、南方现金A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1年为365日)

  (1)南方吉元短债A的转换说明:

  ■

  注*:对于该档金额的转换,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本着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6%-0.02%=0.5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2)南方吉元短债C的转换说明:

  ■

  三、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1: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万份南方吉元短债A,持有满一年后转为南方价值A,假设转换当日南方吉元短债A基金份额净值为1.1680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A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赎回费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4%,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680=11,68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00元

  补差费=(11,680.00-0.00)/(1+1.4%)×1.4%=161.26元

  转换费用=0.00+161.26=161.26元

  转入金额=11,680.00-161.26=11,518.74元

  转入份额=11,518.74/1.285=8,964.00份

  举例2: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南方吉元短债C基金份额1万份,持有时间超过30天后转为南方价值A,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南方吉元短债C基金份额净值为1.1680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A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8%,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680=11,68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元

  补差费=11,680.00/(1+1.8%)×1.8%=206.52元

  转换费用=206.52+0=206.52元

  转入金额=11,680.00-206.52=11,473.48元

  转入份额=11,473.48/1.285=8,928.77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南方吉元短债A: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南方吉元短债C: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南方吉元短债A: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南方吉元短债C: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本基金定投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2 代销机构

  南方吉元短债A: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南方吉元短债C: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2019年1月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吉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吉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关于南方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9年1月2日起恢复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18年12月24日起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详见2018年12月2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依据《关于2018年岁末及2019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2018年底及2019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等的安排,2018年12月27日、12月28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1月2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

  (2)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关于南方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1月2日起恢复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18年12月24日起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详见2018年12月2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依据《关于2018年岁末及2019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2018年底及2019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等的安排,2018年12月27日、12月28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1月2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

  (2)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

  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0日发布了《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决定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进行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到期操作。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现对本基金本次到期操作提示如下:

  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南方安心保本”,基金代码为“202213”)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本担保人为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59号),于2012年11月22日至2012年12月18日进行募集,并于2012年12月21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期自2012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1日,第二个保本期自2015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2日(2018年12月29日、12月30日、12月31日及2019年1月1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鉴于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期即将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期确定保本担保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保证人同意继续提供保本保障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其他机构继续提供保本保障,并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保证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证的,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否则,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人不再为本基金承担担保责任”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基金。本基金转型后,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仍为“202213”;基金名称、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将按照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的《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基金合同变更的手续。

  现将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安排及转型为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到期操作安排

  1、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4个工作日(含第4个工作日),即自2019年1月2日(含)起至2019年1月8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交易时间里,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办理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上述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以下两种选择方式:

  (1)赎回基金份额;

  (2)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上述(1)或(2)项选择的基金份额,则默认其选择持有转型后的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登记机构将会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全部变更登记为转型后的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除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以外,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

  (2)除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以外,选择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补差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费用,其因本次转型而持有的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从其持有本基金之日起连续计算。

  4、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业务操作

  (1)在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2)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转出的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3)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内,本基金使用“南方安心保本”的简称,每个工作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5)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除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财产外,基金管理人应使基金财产保持为现金形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该期间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6)本基金转换为其他基金时,转换转入的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基金管理人为登记机构的基金,且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转换转入状态。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具体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二、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对于持有到期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于保本期到期后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还是继续持有转型后的“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2、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金额:

  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及其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以及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

  3、保本赔付差额的具体赔付方式: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由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选择到期操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自行承担保本到期日(不含当日)至实际操作日(含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三、转型为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安排

  1、在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2019年1月9日起“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更名为“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亦于该日同时生效。

  2、本基金本次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因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因本次到期操作而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初认购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后续又将其所持有的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的,相关转换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3、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

  自2019年1月9日(含)起6个月内的时间区间为“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本基金管理人在该期限内,将根据《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调整。投资转型期结束,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转型期内,使用“南方核心竞争混合”的简称,每个工作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继续开放,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业务自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者提交的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交易申请,遵循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率。

  5、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收益分配、业务开通情况、销售机构及其他具体操作事宜按照该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进行运作,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20日《上海证券报》的《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到期操作和到期后转型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阅读相关公告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操作和转型安排做适当调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为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南方核心竞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属于避险策略基金或保本基金,与转型前的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如下述销售机构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具体销售业务的情况,请联系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1、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转换业务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现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参与中国工商银行推出的“2019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适用基金

  ■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

  四、注意事项

  1、在活动期间内,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一律按八折优惠;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定投申购费率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3、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上述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定投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5、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

  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日照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照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日照银行将自2018年12月25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从2018年12月25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日照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日照银行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日照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日照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日照银行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日照银行客服电话:400-689-6588

  日照银行网址:www.bankofrizhao.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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