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18-124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12月2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币种:人民币
2、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规模:20,000万元
4、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5、成立日:2018年12月20日
6、起息日:认购起息日为成立日当日
7、到期日:2019年1月29日
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8、乙方提前终止:如果乙方提前终止本产品,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或乙方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支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乙方将甲方提前终止日所持有的产品相对应的本金与收益(按本协议第六条第2款约定,如有)划转至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活期账户或单位电子存折账户。乙方无须为本产品的提前终止承担任何其它赔偿、补偿及其它任何责任。
9、观察标的:3M Shibor(Shibor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以当日北京时间11:20 Shibor官方网站首页(http://www.shibor/org)公布的数据为准)
10、收益计算方式:产品到期收益=本金金额*到期收益率*产品期限/【360】
其中:到期收益率=3.35%× M / N + 1.43% × P / N
M = 从初始评价日(并包含)至最终评价日(不包含)观察标的大于等于执行水平的工作日天数
N = 从初始评价日(并包含)至最终评价日(不包含)的总工作日天数
P = 从初始评价日(并包含)至最终评价日(不包含)观察标的小于执行水平的工作日天数
执行水平 = 1.3%
10、本存款产品本金与收益的支付日:本存款产品的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或乙方提前终止的指定支付日由乙方一次性进行支付。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浙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 公司前期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18,000万元(含本次),其中,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20,000万元(含本次)。
三、风险控制及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浙商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18-126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农”)24.33%的股份以人民币10,200.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洪仁、王靖及共青城添赢中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添赢中和”)。其中:王洪仁受让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大农11.00%股份,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3,998,955元;王靖受让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大农10.00%股份,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9,999,050元;添赢中和受让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大农3.33%股份,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004,039.96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浙江大农的股份比例为45.67%,王洪仁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靖以及王洪仁控制的企业浙江大农机械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浙江大农股份比例为51%。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18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拟转让给王洪仁的浙江大农11.00%股份及转让给王靖的浙江大农10.00%股份已于2018年12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拟转让给添赢中和的浙江大农3.33%股份的过户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