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白执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日前公布,新个税法也将于明年1月1日全面落地,同时落地实施的还有众多税收相关政策,包括跨境电商进口政策扩大适用范围、部分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进口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等。业内人士表示,个税改革等税收优惠将提振消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也有望出台新措施。
专项附加扣除减轻纳税人负担
暂行办法日前发布,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加上10月1日起已先行执行起征点和累进税率调整,新一轮个税改革将于元旦落地全面实施。
“个税开始综合征收,是一次里程碑式的改革。这意味着,我们每一个纳税人都有可能直接跟税务机关、跟政府打交道,尤其对有劳务收入、稿酬收入的个人而言。”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斌表示,专项扣除细则推出,可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并且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减税,更有针对性、更公平合理。
从具体条例看,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指出,子女教育项目在具体囊括范围中加入“技工教育”,做到各阶段、各种类教育一视同仁;大病医疗项目扣除方式也发生变化,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这样的扣除方式可有效减轻纳税人所在家庭负担。
普华永道个人所得税服务合伙人张志刚认为,针对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暂行办法明确“首套”住房以住房贷款认定为准。此外还针对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置的首套住房的扣除问题进行明晰。此外,暂行办法还强调纳税人不仅要对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还要对其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进一步强化纳税人最终和全面的责任和义务。(下转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