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各级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此额度包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8日。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山东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提供的担保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6月16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2018年7月1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18日,在16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共发生9起未到期的担保事项: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北方有限公司提供的9,6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湖南有限公司提供的20,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贵州有限公司提供的5,000万元、2,000万元和13,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河南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9,6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提供的8,000万元、5,000万元和15,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
2018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山东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对山东公司的担保授信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7日
3.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青岛汽车产业新城龙泉河四路以北、规划路以西
4. 法定代表人:申泽强
5.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及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及咨询,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开发、生产及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运(依据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关系
85%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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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山东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在授信额度内向被担保方提供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1)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若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起三年。
六、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被担保的山东公司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和业务发展,也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
七、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92,200 万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担保,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4.63%。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3.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