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8-09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40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并于 2018 年 11 月23 日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修订稿)》。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