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18-06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27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1)。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下午3:00至2018年12月27日下午3:00的中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0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8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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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0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2月1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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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具体样本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具体样本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 -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89号(红太阳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志军先生、许沛沛女士
联系电话:025-87132155、87132156
联系传真:025-87132166
电子邮箱:redsunir@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89号(红太阳证券部)
邮政编码:211112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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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5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下午3:00至2018年12月27日下午3:00的中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受托人签字:【 】
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号码:【 】 受托人身份证件及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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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18-06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寿海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寿海先生计划自2018年6月21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7日、2018年8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寿海先生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共增持公司8,136,4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10%,增持金额合计为12,518.26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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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杨寿海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信息已在深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杨寿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杨寿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136,4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10%。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00,534,0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75%;杨寿海先生为南一农集团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二大股东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8,075,0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南一农集团持有红太阳集团49%的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体现了杨寿海先生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
2、杨寿海先生本次股份增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4、本次增持期间,杨寿海先生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杨寿海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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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18-06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24日、2018年9月26日、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1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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