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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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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8-23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董事15人,分别为:赵晓东、刘翔宇、谢广军、邓连成、戴永全、丁广学、张海峰、李光俊、杨毅、吴培、李兴山、王连凤、朱立青、张桂卿、尹建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作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赞助商的议案》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8-2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17日,公司与北京冬奥组委会在北京冬奥组委办公园区举行发布会,公司正式成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官方啤酒赞助商。

  公司此次以良好的公众形象成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官方啤酒赞助商,这将推动燕京品牌实现国际化提升,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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