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1日,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8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就开展人民币1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业务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合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署的结构性存款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二)存款金额及存款期限
存款本金:CNY100,000,000.00(人民币壹亿元整)
交易日:2018年12月14日
起息日:2018年12月14日
到期日:2019年03月18日
(三)存款利率
到期支取利率:年利率4.27%
(四)存款存放地
经甲乙双方商议,本合同项下的存款存放地为乙方的花桥支行。合同生效并甲方款项到达乙方后,乙方按规定于起息日为甲方出具权利凭证。
(五)结息付息方式
本存款利随本清。
(六)本息付款保证及违约责任
乙方声明及保证甲方本金的安全,并及时支付甲方相关收益。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实际拖欠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乙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收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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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的意见,详见2017年8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