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8-9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下午16:00在深圳召开。因事项紧急,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6人,董事谢康德委托董事李仲泽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李仲泽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董事李仲泽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董事易丹青、杨汝岱、李仲泽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董事李仲泽、邓楚平、杜维吾、易丹青、杨汝岱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董事杨汝岱、许长龙、邓楚平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董事许长龙、易丹青、杜维吾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康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辉平先生、邓英杰女士、高勃先生、宋国华先生、沈慧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其中宋国华先生兼任财务总监,任期均为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第九届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邓英杰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秘书;聘任王玉珍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均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证券事务代表王玉珍女士的联系电话:0731-28265977 传真号码:0731-282655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四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易丹青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仲泽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汝岱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许长龙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设职能部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增设科技与信息化部、贸易部两个职能部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谢康德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谢先生于1984年毕业于中南大学粉末冶金专业,获学士学位;2010年获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谢先生1984加入株洲硬质合金厂(现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曾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钽铌事业部总经理,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2016年起任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康德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谢康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辉平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王先生于1984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金属材料与热处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02年获中南大学材料物理硕士学位。王先生于1984年加入株洲硬质合金厂(现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曾任株洲硬质合金厂技术质量部部长、钨钴钛合金分厂厂长,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2016年起任现职。
王辉平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王辉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邓英杰女士,1964年出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邓女士于1988年毕业于四川大学英美语言文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6年获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邓女士于2007年加入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任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2016年起任现职。邓女士在加入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曾先后任湖南省技术进出口公司职员,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副总经理等职。2018年4月起,邓女士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邓英杰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邓英杰女士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邓英杰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高勃先生,1970年出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高先生于1992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学士学位。高先生于1992年加入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中国五矿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部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事业本部副总监等,2016年起任现职。
高勃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高勃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宋国华先生,1969年出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宋先生于1991年毕业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财务会计专业,2008年获江西财经大学-纽约理工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宋先生于1991年加入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曾任江西省修水县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五矿物产(常熟)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6年起任现职。
宋国华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宋国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沈慧明先生,1980年出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矿山共享中心总经理。沈先生于2001年毕业于中南大学采矿与岩土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中南大学采矿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沈先生于2004年加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曾任江西省修水县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部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矿山管理部总经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共享中心总经理,2017年起任现职。
沈慧明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沈慧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玉珍女士,1983年出生。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高级经理。王女士2006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王女士于2008年加入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经证券部助理主办、主办,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主管、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高级经理等职。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玉珍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王玉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8-99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及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因事项紧急,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文建元监事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贺洪森监事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