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78号”文核准,于2018年7月20日公开发行了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000万元。债券简称“威帝转债”,债券代码“113514”。
根据《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陈振华先生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53,908,356股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并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8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鉴于近期证券市场波动,陈振华先生提供质押担保的标的证券价格下跌,导致触及相应的补充质押义务,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约定,陈振华先生追加23,311,722股公司股份为“威帝转债”提供补充质押担保,上述股份于2018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股份质押登记手续,2018年12月14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