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具体授权董事长择机实施。根据上述决议确定的担保限额,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两笔授信额度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有效期至2019年7月26日,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申请人民币1.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有效期至2019年12月4日,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庆九,注册地和经营地为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目前主要从事氰基吡啶与乙腈的生产和销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4,195.31万元,负债总额25,744.93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7,306.8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5,744.93万元),净资产8,450.38万元,2017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91.12万元,净利润37.13万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 33,217.99万元,负债总额 25,271.50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1,687.9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5,271.50万元),净资产 7,946.5,0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22,744.63 万元,净利润 -503.89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一的主要内容如下:
(1)、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借款人: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担保合同二的主要内容如下:
(1)、银行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借款人: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为保证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公司同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5亿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3%,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2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概要: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清泉、庆九、丁彩峰、帅建新、薛金全、钱进(6人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18年10月9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包括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包括3000万元),计划累计增持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33号公告)
● 截至2018年12月13日收盘,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5028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73%,合计增持金额约为2000.1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知,截至2018年12月13日收盘,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了1502885股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约为2000.13万元,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清泉、庆九、丁彩峰、帅建新、薛金全、钱进(6人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顾清泉持有公司股份2041.4万股,庆九持有公司股份1371万股,丁彩峰持有公司股份1371万股,帅建新持有公司股份708.2万股,薛金全持有公司股份648.2万股,钱进持有公司股份648.2万股。
上述六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88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2%。
上述六名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没有、亦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其他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包括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包括3000万元),累计增持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方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0月9日起6个月内。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主体于2018年11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20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10%,增持金额约为268.54万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35号公告)
2、截至2018年11月9日收盘,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77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38%,合计增持金额约为1000.08万元,超过增持计划下限的5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36号公告)
3、截至2018年12月13日收盘,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5028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73%,合计增持金额约为2000.1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后,六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69382885股。具体增持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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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和过程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