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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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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我公司与中赴(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赴公司)2015年8月1日签订的《委托募资众筹合作协议》未及执行,双方就已通过约定将其终止。我公司未曾收到中赴公司及个人的任何投资款项,也未与中赴公司签订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协议等合同,也未委托其他组织、个人在社会上进行融资或筹资活动。

  对于未经我公司同意,以我公司及项目名义从事其他商业活动、给我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的企业与个人,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张家口市凯博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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