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12个月期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1)2017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回购北张家浜路88号地块、方斜路534号地块以及黄陂南路651弄1号地块事宜的议案》,电气总公司出资人民币179,409,983.40元,以现金方式回购上述地块对应之权益;(2)2018年2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转让上海电气轴承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电气总公司转让上海电气轴承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8,848,620.03元;(3)2018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置业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市淮安路681号房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5亿元向电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市淮安路681号厂区2-11幢房地产。(4)2018年5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发放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电气总公司委托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发放3000万元委托贷款。(5)2018年6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配股价格不超过1.495港币/股,内资股配股认购总额不超过港币2.0289亿元的等值人民币的情况下,以现金全额认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集优本次配股中配售的全部内资股;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对上海集优本次配股中未被认购的份额部分予以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港币2.0805亿元。(6)2018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一体化项目的议案》。1、同意以下事项:1)同意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香港”)与电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集团香港”)按照持股比例对上海电气投资(迪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迪拜”)共同增资,其中:电气香港出资0.9106亿美元,占电气迪拜增资后39.2%股权;电气集团香港出资1.41245亿美元,占电气迪拜增资后60.8%股权。2)同意公司、电气香港与塔尔电站项目公司签署《SUPPLY CONTRACT RELATING TO A NEW 2 x 660 MW MINE-MOUTH COAL-FIRED POWER GENERATION PLANT AT THAR BLOCK-I, SINDH,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PAKISTAN》(中文名称为《与位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信德省塔尔煤田一区块新建2x660MW坑口燃煤发电站相关的供货合同》)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塔尔电站项目公司签署《CONSTRUCTION CONTRACT RELATING TO A NEW 2 x 660 MW MINE-MOUTH COAL-FIRED POWER GENERATION PLANT AT THAR BLOCK-1, SINDH,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PAKISTAN》(中文名称为《与位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信德省塔尔煤田一区块新建2x660MW坑口燃煤发电站相关的建设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9.534亿美元及4.0860亿美元。
过去12个月期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1)2017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回购北张家浜路88号地块、方斜路534号地块以及黄陂南路651弄1号地块事宜的议案》,电气总公司出资人民币179,409,983.40元,以现金方式回购上述地块对应之权益;(2)2018年2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转让上海电气轴承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电气总公司转让上海电气轴承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8,848,620.03元;(3)2018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置业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市淮安路681号房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5亿元向电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市淮安路681号厂区2-11幢房地产。(4)2018年5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发放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电气总公司委托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发放3000万元委托贷款。(5)2018年6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配股价格不超过1.495港币/股,内资股配股认购总额不超过港币2.0289亿元的等值人民币的情况下,以现金全额认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集优本次配股中配售的全部内资股;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对上海集优本次配股中未被认购的份额部分予以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港币2.0805亿元。(6)2018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巴基斯坦塔尔煤田一区块一体化项目的议案》。1、同意以下事项:1)同意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香港”)与电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集团香港”)按照持股比例对上海电气投资(迪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迪拜”)共同增资,其中:电气香港出资0.9106亿美元,占电气迪拜增资后39.2%股权;电气集团香港出资1.41245亿美元,占电气迪拜增资后60.8%股权。2)同意公司、电气香港与塔尔电站项目公司签署《SUPPLY CONTRACT RELATING TO A NEW 2 x 660 MW MINE-MOUTH COAL-FIRED POWER GENERATION PLANT AT THAR BLOCK-I, SINDH,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PAKISTAN》(中文名称为《与位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信德省塔尔煤田一区块新建2x660MW坑口燃煤发电站相关的供货合同》)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塔尔电站项目公司签署《CONSTRUCTION CONTRACT RELATING TO A NEW 2 x 660 MW MINE-MOUTH COAL-FIRED POWER GENERATION PLANT AT THAR BLOCK-1, SINDH, THE ISLAMIC REPUBLIC OF PAKISTAN》(中文名称为《与位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信德省塔尔煤田一区块新建2x660MW坑口燃煤发电站相关的建设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9.534亿美元及4.086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