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5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主持人为李军风董事长,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再次变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的议案》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承诺主体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议案涉及的3名关联董事汤建新、刘掌权、邢杰鹏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再次变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的公告》。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陈哲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见附件)。
3、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市政府回购安泰常州产业基地土地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政府回购全资子公司安泰常州产业基地土地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焊接分公司固定资产进场交易及协议转让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焊接材料分公司固定资产转让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
毕林生:1967年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钢铁研究总院审计室科长,北京钢研金刚石制品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公司总裁助理,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现兼任天津三英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宏福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毕林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毕林生先生任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毕林生先生持有安泰科技股票78,600股。毕林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哲:1970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钢研金刚石制品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现兼任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安泰(霸州)特种粉业有限公司董事,安泰(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启赋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安泰生物医用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机联供非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哲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陈哲先生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哲先生未持有安泰科技股票。陈哲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5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主持人为王社教监事会主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再次变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本次控股股东再次变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市政府回购全资子公司安泰常州产业基地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常州:安泰(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区域产业布局战略需要,经公司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设立“安泰科技(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常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安泰常州(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设立安泰科技(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司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泰(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常州一期项目工业用地的议案》,同意安泰常州购置常州市高新区83,375平方米(约合125亩)的工业用地作为产业区域布局预留用地(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泰(常州)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置常州一期项目工业用地的公告》)。
因公司当前没有适合的项目可承载上述土地的开发,经与常州地方政府协商,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常高新”)、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州滨开区”)同意支付安泰常州36,848,765.81元回购上述土地使用权。同时,常州地方政府承诺,未来安泰科技产业建设项目在常州落地,将在土地获取、政府资源方面予以支持。
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为常州市衡山路8号。
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为常州市衡山路8号。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土地)概况:位于常州市高新区总占地面积为83,375平方米(约合125亩)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
2、标的资产类别:无形资产
3、标的资产权属:土地使用权归属为安泰常州公司,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4、标的资产情况:
该土地位于常州滨江区东港二路以东,玉龙路以西,东海路以南,为国有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支付方式与支付期限
常高新同意回购安泰常州位于位于常州滨江区东港二路以东,玉龙路以西,东海路以南的总占地面积为83,375平方米(约合125亩)的土地使用权,并在协议签署生效后,向安泰常州支付土地回购款,即人民币36,848,765.81元。
2、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3、交易根据双方协商定价为36,848,765.81元。
4、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
安泰常州自协议签订生效并各方完成协议约定行为之日起不再享有该宗地使用权主张权利,协议各方互不再享有权利义务。
五、涉及回购事项的其他安排
本次回购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涉及回购事项的影响
此次常高新拟全额支付安泰常州36,848,765.81元回购上述土地,对公司经营发展不会产生实质影响。对公司2018年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焊接材料分公司固定资产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焊接分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焊接材料分公司
一、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焊接业务调整,加快处僵治困的步伐,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公司资产优良率及持续经营能力,公司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焊接分公司固定资产进场交易及协议转让的议案》,同意焊接分公司拟将固定资产优先在公司内部协议转让,其次将剩余固定资产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截止2018年8月31日,经审计、评估,协议转让部分固定资产的原值2,190.44万元,账面价值313.98万元,评估价值320.80万元,增值率2.17%;挂牌交易部分固定资产的原值12,527.46万元,账面价值400.36万元,评估价值410.91万元,增值率2.64%,挂牌底价不低于备案后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价结果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焊接分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焊接材料分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3、设立时间:1993年01月03日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5、负责人:潘川
6、注册号:110108004227899
7、主营业务:特种焊接材料、焊接剂的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
8、主要财务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8年8月31日,焊接分公司总资产为14,090.17万元,净资产为-31,263.60万元;营业收入4,867.27万元,净利润-10,542.51万元。
三、协议转让的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天津三英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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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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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泰科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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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主要涉及厂房附属设施、车辆、空调等办公设施。
该部分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资产评估情况
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天和【2018】评字第90023号),本次对拟协议转让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8月31日,拟转让资产的原值2,190.44万元,账面价值313.98万元,评估价值320.80万元,增值率2.17%。
3、转让方式及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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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挂牌转让的固定资产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剩余部分固定资产拟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按评估价值,对拟挂牌的固定资产按照业务及车间分成实心、钎焊、特焊、有色、药芯一车间、药芯二车间等六个资产包,为提高成交概率,六个资产包拟分别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拟挂牌转让的固定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资产评估情况
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天和【2018】评字第90024号),本次对拟挂牌转让的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8月31日,拟转让资产的原值12,527.46万元,账面价值400.36万元,评估价值410.91万元,增值率2.64%。
3、交易价格
挂牌底价不低于备案后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竞价结果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固定资产转让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1、涉及的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情况:无
2、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情况。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转让固定资产是基于焊接业务目前现状,为快速推进焊接业务调整,整合优势资源,确保焊接业务板块轻装上阵、尽快实现全面扭亏并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本次转让的固定资产可用于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生产使用,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架构的整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固定资产转让已经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上述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资产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对涉及评估的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核实;评估方法选用恰当,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考虑周全;评估结果公允、准确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标的资产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次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再次变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
承诺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钢研: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5.51%股份)
山东稀土:山东钢研中铝稀土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钢研持有其44.76%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变更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的函》,其为保护本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经过审慎分析,拟再次调整注入安泰科技稀土矿业务资产的部分承诺内容,即调整为“承诺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山东稀土控股权注入的决策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上述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内容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事项前期决策背景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15年7月9日,为支持本公司功能材料及制品业务板块的发展,提高本公司稀土原材料的自给率,完善上游产业链,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承诺争取在2016年12月底之前完成重组并将其拥有的“山东钢研中铝稀土集团”(现为山东稀土)的控股权通过合法程序、适当方式,以及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注入本公司。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的公告》。
2、因深部采矿权证尚未办理完毕、稀土分离冶炼工艺尚未贯通、尚未完成同山东稀土其他相关股东的沟通及有权机构审批程序等原因,中国钢研将承诺内容调整为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山东稀土控股权注入的决策程序。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的公告》。
3、2017年11月21日,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的通知,正在筹划将其拥有的“山东钢研中铝稀土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权注入本公司,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4、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于2017年11月2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就上述交易事项积极进行磋商,并取得了一定进展。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6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公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5、2017年12月29日,公司与有关各方正积极推动本次交易事项的各项工作,开展聘请中介机构以及与交易标的股东进行沟通等相关工作。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在巨潮网披露《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进展公告》。
6、2018年3月31日,公司在2017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披露了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巨潮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
7、2018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稀土资产注入承诺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函》。后公司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中详细披露了说明函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8、2018年9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 187 号),要求公司董事会函询控股股东,要求其说明资产注入事项的进展情况、面临的障碍和后续实施安排,并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履行资产注入承诺。公司收到中国钢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复函》后,按照深交所的要求于9月21日在巨潮网披露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9、2018年11月29日,公司详细披露了该交易事项遇到的主要问题、目前进展及后续工作安排。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山东稀土资产注入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该事项目前主要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山东稀土微山湖矿作为注入的核心资产之一,该矿现有采矿证为-160米以上采矿权,目前资源已接近用完,需申请取得-160米以下深部采矿权。2018年中国钢研将该项工作作为专项重点工作推进。目前已完成:取得现有-160米以上采矿权主体资格变更批复许可,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规〔2017〕5号”的明确规定,矿业权价款的评估和收取工作是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并由国土资源部委托各省(区、市)国土主管部门收取价款。2018年10月31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市场基准价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8〕3号),明确了市场基准价,是此项工作的重要进展,中国钢研迅速召开山东稀土资产注入工作组专项会议,加强与山东委办局的对接联系,加快资产注入的其他工作准备,但根据当前政策规定和进度安排,完成深部采矿权证办理工作尚需要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1、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指定的采矿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定价,再缴纳矿业权价款;
2、需取得国家环保部门对《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自然资源部关于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文件的批复;
3、办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核发深部采矿权证等一系列相关手续。
上述工作因涉及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委办局的管理事项,其时间进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中国钢研将继续按重点专项推动微山湖矿深部采矿权证办理。包括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对矿业权价款评估、审定工作,及时缴纳采矿权价款;同步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申报,及时取得批复和批复备案;尽快取得微山湖矿深部采矿权证,并将按照预案的安排启动审计、评估,履行上市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最终完成山东稀土控股权的注入工作。
在同步推动深部采矿权证办理的同时,中国钢研为积极推动山东稀土控股权注入工作,将与安泰科技深入探讨山东稀土控股权的注入方式,将结合深部采矿权证办理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山东稀土注入与河冶科技资产置换”预案,在确保依法依规、价格公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制定可操作的最佳方案。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后续将根据该交易事项进展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变更后的承诺概述
中国钢研承诺支持安泰科技良性发展,促进安泰科技功能材料及制品业务板块完善上游产业链、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初衷不变,对将山东钢研稀土相关资产注入安泰科技的承诺始终高度重视和持续推进,拟再次调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即调整为“承诺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山东稀土控股权注入的决策程序”。
五、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再次变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的议案》。关联董事汤建新、刘掌权、邢杰鹏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控股股东再次变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控股股东再次变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文件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再次变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承诺履约风险及对策
此次控股股东再次变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中,将履行承诺期延长至2019年10月31日,但仍存在因政策、审计评估、权证申请及环评批复等方面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实现承诺的风险。中国钢研将继续按重点专项推动微山湖矿深部采矿权证办理,积极推动山东稀土控股权注入工作,尽快完成山东稀土控股权注入的决策程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变更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的函》。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0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5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 至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8日(周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计提2018年度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再次变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的议案》;
上述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1和议案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8 年10月30日和2018 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8年度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再次变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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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20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人:赵晨、习志鹏
(3)联系电话:010-62188403
(4)传真:010-62182695
(5)邮政编码:100081
六、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本次全部提案皆为非累积投票提案)1.00-3.00,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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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以上每项议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
2、赞成、弃权或反对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划“√”;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