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8-12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本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得知,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4740000股、44738922股、2730股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日期为2018年12月6日;尚衡冠通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499903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日期为2018年6月19日。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致函尚衡冠通及其股东陈阳友先生、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请其回函确认冻结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截至2018年12月10日,上述公司和个人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公司知悉为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司法冻结尚衡冠通所持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根据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本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上信息,特此公告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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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衡冠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9,481,652股,累计被冻结的数量89,481,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0.99%;陈阳友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99,903股,累计被冻结的数量1,499,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18%。
本公司将在收到股东回函后进行补充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8-12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通知,尚衡冠通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动情况概述
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天骏”)与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农业集团”)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恒阳农业集团同意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将其占尚衡冠通财产份额的19.78%转让给鼎晖天骏。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天宁”)与恒阳农业集团”)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恒阳农业集团同意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将其占尚衡冠通财产份额的23.08%转让给鼎晖天宁。
本次合伙人及合伙份额变动前,尚衡冠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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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合伙人及合伙份额变动后,尚衡冠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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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第一大股东的合伙人及所持合伙份额发生变动后,尚衡冠通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仍为10.99%,仍然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公司认为,本次变动有利于推动尚衡冠通缓解平仓风险,稳定公司股票市场预期。
本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上述股权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2、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