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7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核减煤炭产能指标交易的议案》,沈焦股份林盛煤矿、红阳三矿、西马煤矿核减的共计190万吨/年产能将采用在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方式进行指标交易。(内容详见2018年7月5日公司2018-040号公告)。
2018年11月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煤矿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转让部分产能指标。(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0日公司2018-061号公告)。
近日,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协议》,与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煤矿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转让剩余部分产能指标。至此,沈焦股份核减的190万吨/年产能指标全部转让完毕。
现将有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签订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协议》
1、合同当事方
甲方(转让方):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
2、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的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核减的18.75万吨产能指标,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西马煤矿核减的10万吨产能指标,根据发改能源【2016】1897号文件,生产煤矿核减的产能按80%的比例折减为23万吨,同时依据发改能源【2018】151号文件,该指标符合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产能指标。甲方将红阳三矿、西马煤矿的23万吨的产能指标有偿转让给乙方,用于乙方产能置换。
3、转让价格
交易价格人民币(含税)130元/吨,指标含税总价为人民币:贰仟玖佰玖拾万元整(小写:29,900,000.00元)。
二、与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煤矿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
1、合同当事方
甲方(转让方):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的转让及受让
甲方持有的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林盛煤矿核减的10万/年、红阳三矿核减的170万吨/年(本次交易核减指标量为其中的2.5万吨)合计核减量为12.5万吨产能指标,根据发改能源【2016】1897号文件,生产煤矿核减的产能按80%的比例折减为10万吨,同时依据发改能源【2018】151号文件,该指标符合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煤矿的产能指标。甲方将持有的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林盛煤矿、红阳三矿核减10万吨产能指标有偿转让给乙方,用于产能置换,乙方所采购指标可用于乙方所属集团公司内部的调剂。上述煤炭产能指标的数量确定,以国家相关部委批复的为准。
3、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的价款
按照《关于做好建设煤矿产能减量置换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897)号文件,核减煤矿产能指标10万吨,交易价格人民币130元/吨,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万元整(小写:13,000,000.00元)。
特此公告。
附:1.《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协议》;
2.《煤矿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