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18年1月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74,011,967.17元,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化解过剩产能安置补贴、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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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70,538,109.78元,全部计入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3,473,857.39元,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摊销计入其他收益。
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将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