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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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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补充更正公告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18-069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原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对原公告中“投资方式”补充更正如下:

  原公告“投资方式”为:本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现补充更正为:本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仅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以及将于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涉及的委托理财金融机构范围,以本公告披露的金融机构范围为准。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18-068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        指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集团      指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海信国际营销  指  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电器      指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电商      指  青岛海信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即原青岛海信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现更名为青岛海信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海信日立      指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

  原公告        指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对原公告中海信集团项下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进行补充披露,将原公告中海信集团项下包含的本公司与海信国际营销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独列示,并对海信国际营销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补充上述信息后本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海信电商及海信日立分别签署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业务框架协议》,在该等协议下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拟于2019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2019年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开展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以及2018年1-9月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2、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以及海信电商于2018年11月26日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董事长汤业国先生、董事刘洪新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及贾少谦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及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海信日立于2018年11月26日签订的《业务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董事长汤业国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以及海信电商于2018年11月26日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的议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增值税)

  ■

  (三)2018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增值税)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海信集团、海信电器、海信电商以及海信日立的基本情况介绍、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以及履约能力分析请详见原公告,海信国际营销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

  上述关联人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信国际营销的实际控制人为海信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信国际营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海信国际营销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18.91亿元,净资产为16.98亿元,2018年1-9月海信国际营销实现营业收入248.06亿元,净利润-0.92亿元。

  根据上述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服务、货物及款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详见原公告。

  四、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以及海信电商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二)本公司与海信日立签署的《业务框架协议》;

  (三)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本公司与海信国际营销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明细表。

  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以及将于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青岛海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的议案具体说明,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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