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开户或账户登记,需提交下列账户材料,并投资者本人签字:
(1)《ETF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2)《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3)《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4)《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5)仅为非居民或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投资者,须填写《CRS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6)在大陆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在大陆工作、居住满一年,并提供提供在职收入证明原件、最近6个月完税证明或银行代发工资最近6个月对账单等证明材料。
(7)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应提供投资者与代办人双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同时提供投资者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应提交下列交易材料,并投资者本人签字:
(1)《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个人)》
(2)申请认购当日交易时间内需提供有效的划款凭证或划款指定。
(3)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如需,也请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5)个人投资者通过远程委托办理业务的,需提供申请人本人手持开户证件原件的正面照片。
(6)《ETF基金风险提示书》
(7)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应提供投资者与代办人双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同时提供投资者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
1.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自营账户或产品账户办理基金认购,且未通过直销柜台办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开户或账户登记,应提供下列账户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章:
(1)《ETF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关业务资料。
(3)《产品信息表》及产品成立、备案的证明文件(仅产品账户提供)。
(4)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机构预留印鉴卡》,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6)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机构授权委托书》
(8)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9)《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10)《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11)《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12)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或以其他类型证件办理开户的机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3)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的,还需提供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
(14)税收居民身份为消极非金融机构的投资者需填写《CRS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或仅为非居民的投资者,需填写《CRS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下列交易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章:
(1)《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机构)》。
(2)需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供划款凭证或划款指令。
(3)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如需,请一并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复印件。
(4)《ETF 基金风险提示书》。
4、T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于T+1日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六、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认购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11日9:30-11:30、13:00-15:00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各发售代理机构具体时间以其规定为准。
2、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央视财经50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
(1)如投资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如投资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并注意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2)在深圳A股账户或上海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央视财经50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仅限发售代理机构,直销柜台除外)
4、特别提示:投资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七、清算与交割
(一)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人以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不含)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认购投资人本人所有。
(二)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九、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3号院中融信托北京园区C座4层、5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010-56517000
传真:010-56517001
联系人:肖佳琦
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网址:www.zr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中国银行体制的请示报告》(国发 [1979]72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崔巍
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四)销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3号院中融信托北京园区C座4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016
电话:010-56517002、010-56517003
传真:010-64345889、010-84568832
联系人:赵琦、巩京博
邮箱:zhixiao@zrfunds.com.cn
网址:www.zrfunds.com.cn
2.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联系人:周杨
客服电话:95536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95548
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95548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98
联系人:许梦园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电话:021-38637436
联系人:周一涵
客服电话:95511
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95517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奚博宇
客服电话:95579
1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991
联系人:蔡霆
客服电话:400-651-5988
1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客服电话:400-6666-888
3.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联系人:周杨
客服电话:95536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95548
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95548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98
联系人:许梦园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电话:021-38637436
联系人:周一涵
客服电话:95511
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奚博宇
客服电话:95579
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991
联系人:蔡霆
客服电话:400-651-5988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
1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客服电话:400-6666-888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菁证券有限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野村证券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群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内藤证券公司上海代表处。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首席合伙人)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健、江嘉炜
联系人:杨伟平
十、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的将被调出央视财经50指数成份股的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