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8—121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18年12月5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照明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晟、李华亭、王冬雷(李华亭、王冬雷均为雷士照明董事,王晟与王冬雷为兄弟关系)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与雷士照明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25)。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8—122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18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照明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雷士照明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照明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LED产品推向全国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照明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与雷士照明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8—123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与雷士照明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豪润达”)与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照明”)经过友好协商,就2019-2021年度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本公司将向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销售LED芯片、LED光源及其他产品等,预计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交易金额(含税)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4.30亿元、4.70亿元;
(2)本公司将向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采购LED灯具等产品,预计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2.20亿元、2.40亿元。
(3)本公司将向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出租物业、机器、设备等,预计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0.05亿元、0.05亿元、0.05亿元。
(4)本公司将向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承租物业、机器、设备等,预计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0.05亿元、0.05亿元、0.05亿元。
上述交易的具体产品的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协议或者合同进行确认。
2、本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晟、李华亭、王冬雷(李华亭、王冬雷均为雷士照明董事,王晟与王冬雷为兄弟关系)回避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照明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本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经测算,本公司与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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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雷士照明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Cayman Islands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光源产品、灯具产品及照明电器产品等各类照明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推广和销售。
雷士照明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HK.02222)。截至2018年6月30日,雷士照明总资产6,119,234千元,净资产3,386,038千元,2018年1-6月营业务收入1,973,936千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1,851千元。(以上数据摘取自雷士照明于2018年8月24日披露的《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雷士照明20.57%的股权,为其单一第一大股东。本公司董事王冬雷先生亦兼任雷士照明董事长。因此,雷士照明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雷士照明为公开上市的公众公司,财务实力较为雄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产品、商品价格经双方公平磋商后参照市场现行收费厘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本公司与关联方将按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价格,结算方式在具体订单、协议或买卖合同中约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的采购及销售、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未签署总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具体交易的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协议或合同进行确认。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雷士照明是中国照明行业的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及渠道销售能力。本公司与雷士照明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可以借助雷士照明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LED产品推向全国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照明日常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等。
2、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实际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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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与雷士照明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照明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LED产品推向全国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照明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另外,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雷士照明2019-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价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雷士照明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雷士照明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照明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LED产品推向全国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照明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保荐机构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照明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基础,预计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保荐机构对德豪润达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预计与雷士照明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8—124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德豪国际”)根据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香港本地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不超过港币2.9亿元(按2018年11月30日汇率0.88682算,折人民币约2.5718亿元)的借款额度并与债权人签署相关贷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本公司拟与债权人签署相关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并为该等额度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仍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2年7月24日
3、董事:庄文汇、郑永强
4、注册资本:2,776,451,416.49港元
5、注册地址:Unit 608,6/F,Lakeside 1,No.8 Science Park West Avenue,Hong Kong Science Park,Pak Shek Kok,Hong Kong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股东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00%
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
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00%
8、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和信息咨询服务
9、香港德豪国际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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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待香港德豪国际与具体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时签署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限定如下:
1、债权人:香港当地的金融机构,具体待定。保证人: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受限于保证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德豪国际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不超过港币2.9亿元及其孳生的利息、其他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适用法律:中国法律
三、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香港德豪国际拟申请的借款额度港币2.9亿元主要是为了满足海外经营业务及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可支持其经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德豪国际的借款额度港币2.9亿元提供担保。鉴于公司是为实质控股10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该担保行为对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是必须的,该担保事项在实质上不会对公司追加额外的风险和责任,公司利益亦不会因担保事项受到损害。对公司的该担保行为我们表示同意。
四、截至目前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已批准的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事项为:
(1)2018年2月6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香港本地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港币3.16亿元的贷款额度提供担保。
(2)2018年5月18日,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64.885亿元,约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5.07%。
2、本次拟对子公司香港德豪国际向银行申请的港币2.9亿元的贷款额度提供担保,若该事项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对外担保最高额度(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64.885亿元、港币6.06亿元,约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3.77%。
3、截至2018年11月末,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约为人民币20.9亿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18.06亿元,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余额2.84亿元),约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3.84%。
4、除业已披露的以上担保事项之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