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53),并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54)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5)。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1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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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