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8-102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12月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及2017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号)、《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号)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号)。
截至本公告日,在以上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已根据经营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8日、2018年3月1日、2018年5月23日、2018年6月16日、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6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9月12日、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30日及2018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部分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并继续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并继续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并继续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并继续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号)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号)其中部分现金管理已经到期,现就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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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顺德农商行”即“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
二、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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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顺德农商行”即“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
“中行湖南省分行”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的简称;
“农行顺德新民支行”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新民支行”的简称。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万元。
三、备查文件
顺德农商银行自助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8-103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行签署授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该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向各银行申请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及2018年5月1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号)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号)。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金额为3,000万元的《授信协议》,(含循环额度/或一次性额度),授信期间为: 2018 年 12 月 5 日起至 2019 年6月30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8-104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支付竣工违约金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下发的《关于支付竣工违约金的通知》(顺北竣违缴【2018】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3年5月29日与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00606-2013-000696)(以下简称“合同”),受让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西南工业区A-7-5号地块,用地面积为10033.88平方米,出让价款合计人民币603万元;于2014年11月5日与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400606-2013-000696补01号)(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在该地块应于2016年5月1日前办理规划竣工验收,但公司实际规划竣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延期天数共203天。根据上述合同第三十四条的约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所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即每天应支付的违约金额为0.1809 万元,共需缴纳竣工违约金36.7227万元;
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签订上述合同的同时,与合同地块所属的北滘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根据投资协议书约定,公司需支付该地块建设履约金合计150.51万元,建设履约金根据公司建设进度,分三期退回给公司,其中第二期建设履约金退回条件之一为:公司在该地块的规划竣工验收时间符合上述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间,鉴于上述工程延期竣工验收,公司将无法收回上述建设履约金45.15万元。
综合上述两项,公司将承担合计81.87万元的损失,在收到上述《支付竣工违约金通知》后,经认真核查,公司延期办理规划竣工验收原因系相关政府部门未及时提供该地块西侧道路施工方案,以致公司无法对该道路施工建设,由此造成延期规划竣工验收。公司将积极与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协商,力求将公司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公司将持续跟进该事项,若有最新进展情况,将及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