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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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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纪景臣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王昆、齐平、王屴、陈贵海、鲍宪国、王岩、王娟因公务在身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安国柱出席会议,高管仇永光、孙青春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天池管理公司托管和平滑雪场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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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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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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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关联股东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丛立新、隋海波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程序、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