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2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收到股东李芳英代理律师转发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闵行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18】沪0112财保36号),闵行法院根据李芳英之申请,裁定冻结映业文化的银行存款147,053,354.7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映业文化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已被闵行法院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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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映业文化持有公司股份 25,2204,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3 %;本次司法冻结之后,其累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 25,2204,48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6.93 %。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映业文化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系股东李芳英根据其与映业文化间《股份收购协议》纠纷的仲裁案件,向法院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前述仲裁案件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日、10月9日、1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073、078、081号公告。
2、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但若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2财保36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