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昭
中国证券报记者4日从内蒙古证监局了解到,该局近期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服务辖区资本市场稳定、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扎实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依法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首先,创新工作机制,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一是推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证券期货业协会设立内蒙古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室,高效、快捷化解证券期货矛盾纠纷。二是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证券期货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三是推动内蒙古证券期货业协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正式纳入呼市人民法院系统特邀调解组织,并在呼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内蒙古法院系统首家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室,分流监管压力,降低监管风险。
其次,坚持多管齐下,筑牢资本市场诉求处理风险底线。一是探索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有效性、针对性。二是全面细致排查信访风险,紧盯关键时点、关键公司、重点领域,做好风险防控。三是加大宣传教育,直面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常识普及。四是指导建设首个民族地区国家级投资者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投资者保护工作。
第三,强化源头治理,压实市场主体投诉处理首要责任。一是落实投诉备案制度,强化合规部门监督规范作用。二是督促市场经营主体归位尽责,落实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三是密切与经营机构的联系,积极开展座谈培训。
下一步该局还将继续发挥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的积极作用,加大纠纷调解的宣传力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开创辖区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