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调整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披露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调整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1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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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