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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富国直销汇款账户信息

  

  

一、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1001 2029 1902 5735 568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证券专柜

  

  

支付系统行号

102290020294

  

  

二、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 1550 4000 5001 0860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支付系统行号

105290036005

  

  

三、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 6672 6018 1500 1132 5

  

  

开户行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支付系统行号

301290050037

  

  

四、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0 8921 4310 006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支付系统行号

308290003020

  

  

五、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41 6900 0400 4007 8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水清南路支行

  

  

支付系统行号

10329000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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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金额M

(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

认购费率

(其他投资者)

  

  

M<100万元

0.10%

1.00%

  

  

100万元≤M<500万元

0.06%

0.6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富国中证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富国中证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6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74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ETF联接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是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括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代销机构包括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本基金自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周六、周日部分代销机构对个人照常办理业务)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6、客户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一个客户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富国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7、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当其他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认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

8、销售机构(指代销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客户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9、本公告仅对“富国中证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富国中证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12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富国中证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上的《富国中证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10、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以及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网站。

客户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购买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16、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既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富国中证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基金简称和代码

基金简称:富国中证价值ETF联接

基金代码:006748

3、基金类型

ETF 联接基金

4、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6、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7、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九部分“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上述基金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20日。募集期满,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可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但基金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此期限。若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3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10、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

2、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3、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5、认购的限额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当其他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认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

6、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缴纳认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具体如下: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8、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本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则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0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净金额=10,000/(1+1.0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5.50)/1.00=9,906.49份

即:该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元,可得到9,906.49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养老金客户)投资2,000,000元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则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06%,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100.0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净金额=2,000,000/(1+0.06%)=1,998,800.72元

认购费用=2,000,000-1,998,800.72=1,199.28元

认购份额=(1,998,800.72+1,100.00)/1.00=1,999,900.72份

即:该投资者(养老金客户)投资2,000,000元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100.00元,可得到1,999,900.72份基金份额。

9、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1、个人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2、已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直接办理认购。未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先办理开户后,方可办理认购。个人客户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的表单,可登录富国基金官网(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个人客户。

3、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4、个人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和《富国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5、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

  


    6、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个人投资者产品风险确认单》和《富国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在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20日15:00前受理客户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五)其他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1、如果机构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2、未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应先办理开户,开户流程详见富国基金官网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机构客户→富国基金机构业务办理指南。

3、已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认购。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的业务表单,可登录富国基金官网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机构客户→机构业务表单下载。

5、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6、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同个人客户,请见“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5、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

7、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填妥的《富国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二)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个人及机构客户认购失败(指客户的认购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各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登记机构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赵瑛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总经理:陈戈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人代表:陈柏青

联系人员:张裕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人代表:薛峰

联系人员:汤素娅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员:潘世友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法人代表:杨文斌

联系人员: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人代表:凌顺平

联系人员: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24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法人代表:江卉

联系人员:徐伯宇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站:fund.jd.com

(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人代表:肖雯

联系人员:黄敏娥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人代表:钱燕飞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电话:025-66996699

联系人员: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四)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徐慧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66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石静筠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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