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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阳海辉先生、王俊先生发送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3,177,395股新股。本次权益变动为基于公司向东旭集团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其中东旭集团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49,700,598股股票,阳海辉先生、王俊先生未参与认购本次新增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旭集团持股比例由32.15%上升至38.98%,阳海辉先生、王俊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东旭集团本次新增股票于2018年1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2018年11月30日起锁定36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一、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1,337,173,272股,其中,东旭集团持有公司429,902,0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1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兆廷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1,486,873,870股,东旭集团持有公司579,602,6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98%。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旭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李兆廷先生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