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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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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对于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股东表决采取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15:00至2018年11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顾伟 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3)。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21,936,8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709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19,332,5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65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04,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898,3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294,0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0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7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郑为民律师、陈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521,676,9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2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38,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1300%;反对2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8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521,526,9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4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88,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0507%;反对4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9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2,521,526,9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4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88,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0507%;反对4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9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4)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2,521,526,9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4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88,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0507%;反对4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9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5)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521,526,9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4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88,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0507%;反对4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9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521,526,9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4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88,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0507%;反对4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9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1,676,9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2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38,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1300%;反对2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8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1,526,9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4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1,676,9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2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38,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1300%;反对2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8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郑为民律师、陈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该预案已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2月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3.5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14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方振宇、罗希文

  联系电话:0755-33614068

  邮编:518000

  邮箱:LS@szmtc.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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