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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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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6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11月29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登记数量:623万股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18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8年11月8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62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5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以2018年11月8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年11月8日

  2、授予数量:623万股

  3、授予人数:160 人

  4、授予价格:每股 7.56 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本次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 量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 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40%、2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各为50%。

  (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690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8年11月14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18年11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160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6,230,000股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肆仟柒佰零玖万捌仟捌佰元整(¥47,098,800.00),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陆佰贰拾叁万元整(¥6,23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肆仟零捌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40,868,800.00)。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00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401,000,000.00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2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95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1月1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723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40,7230,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623万股,已于2018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40,100万股增加至40,723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授予前后持股变动如下:

  ■

  备注:傅明康与陈建敏是夫妻关系,与傅凌儿是父女关系,宁波高新区同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傅明康控股的企业。

  本次授予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98,8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八、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首次授予的623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4,085.14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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