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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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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12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郭信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求,拟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8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安合众思壮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合众思壮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拟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规模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决定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付淑俊、谭英、李刚等3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0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742,838,100股减少至742,718,100股,注册资本由742,838,100元减少至742,718,100元。

  其次,鉴于公司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2,440,084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742,718,100股增加至745,158,184股,注册资本由742,718,100元增加至745,158,184元。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742,838,100股变更至745,158,184股,注册资本由742,838,100元变更至745,158,18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关于公司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为避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信息披露窗口期,公司部分管理人员有效增持时间缩短。同时,受国内金融行业去杠杆、金融监管新政等客观因素影响,增持人员预计无法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经审慎研究,上述增持人员申请延长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期限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定期报告窗口期及重大事项信息敏感期、停牌事项等,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除上述调整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侯红梅、左玉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127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2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128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公司拟不再聘请兴华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与兴华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对兴华审计团队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求,拟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8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张克,李晓英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企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下期出资时间为2018年06月30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确认。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变更信永中和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129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合众思壮导航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思壮”)拟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规模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决定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合众思壮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68号甲

  法定代表人:吴林

  注册资本:16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08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导航、导航定位仪器仪表、精准农业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西安思壮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16,427,586.33 元;负债总额为32,638,158.10 元;净资产为180,581,776.64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35,439,795.12元;利润总额为84,577.14元;净利润为340,327.08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0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56,867,985.24 元;负债总额为60,304,980.10元;净资产为196,563,005.14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64,639,801.01元;利润总额为15,891,057.18元;净利润为14,315,628.5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对西安思壮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

  1、西安思壮此次申请融资贷款是该司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本公司为其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西安思壮目前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3、此次提供担保的西安思壮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共计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9,868万元,占2017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54%。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130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收到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关于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函》,将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认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投资者利益。计划自2018年6月20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关于公司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二、增持计划延期实施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窗口期内有关人员不得对公司股票进行交易。为避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信息披露窗口期,公司部分管理人员有效增持时间缩短。同时,受国内金融行业去杠杆、金融监管新政等客观因素影响,增持人员预计无法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经审慎研究,上述增持人员申请延长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期限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定期报告窗口期及重大事项信息敏感期、停牌事项等,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除上述调整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不涉及敏感期交易、不涉及短线交易,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13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八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2.00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3.00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三项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  合众思壮

  邮政编码:100176。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10-5827525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晓凤女士

  联系电话:010-58275015      联系传真:010-58275259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3。

  2.投票简称:“思壮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1) 提案设置

  ■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括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请委托人在相应表决意见的格内以“○”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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