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9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2018年4月23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各子公司业务发展进展和融资需求,调整以下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的分配,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达医疗”)2018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额度126,300万元保持不变:

  ■

  ●被担保人名称:

  1、 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 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3、 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 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 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6、 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7、 上海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8、 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 上海华臣生物试剂有限公司

  10、 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18年度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6,3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总计人民币68,871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4月2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润达医疗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2018年4月23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各子公司业务发展进展和融资需求,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的分配,公司2018年度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额度126,300万元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6,3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详见下表:

  ■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3、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2幢2层

  法定代表人:仝文斌

  经营范围:临床检验器械、监测仪及配套试剂、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研发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医疗器械生产(范围详见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的研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五金交电、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5,85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7,62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8,229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75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0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6,30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7,16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9,140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36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2-1206室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批发:计算机及配件、办公用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玻璃器械、消毒产品、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办公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洁具、制冷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医疗器械技术信息咨询;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5,30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6,60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8,702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1,73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64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7,58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6,73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0,849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41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1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4号楼明月街236号1607室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批发: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6月14日);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自有设备租赁;销售:医疗器械、日用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化妆品、仪器仪表、玻璃制品、办公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5,41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2,14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3,273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91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8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4,29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0,30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3,984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91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6B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昕明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维修;一类、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自有设备租赁,化工原料及产品、电脑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销售;医疗器械批发:三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不含植入性心脏起搏器),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不含人工晶体),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32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37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955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71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9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5,56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785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780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08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9户

  法定代表人:李军

  经营范围:医疗设备及器械租赁;医疗设备、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消毒液(不含危险品)、实验室设备的技术研究及销售;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不含医疗、诊疗);市场调查;批发: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建筑材料、纸制品、木浆、纸浆、钢材、二类医疗器械(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备案凭证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软硬件;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流信息咨询;装卸搬运服务(不含港口作业及道路运输);依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普通货运业务;医疗设备维修(不得在此住所从事维修业务);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9,17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0,21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8,966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7,18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51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0,03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8,69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1,335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34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梦园路9号安徽四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研发楼第五层113-118室

  法定代表人:杨红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体外诊断试剂销售;自有设备租赁;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仪器仪表销售及租赁;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0.01 %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2,17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79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9,37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39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3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2,75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48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9,27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34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上海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111号4号楼三层303、304室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

  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汽摩配件,五金交电,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劳防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床上用品,工艺礼品,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商务咨询,从事医疗器械、网络信息、系统集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软件设计开发,普通机械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5%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66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4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215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1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7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上海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93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9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333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2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2766号生产楼1-102-811

  法定代表人:李杰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维修;医疗设备的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医疗器械、非专控通讯设备、普通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矿设备、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产品、体育用品的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4,09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80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293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21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0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0,55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4,00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6,55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38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上海华臣生物试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沙河村二队

  法定代表人:仝文斌

  经营范围:Ⅱ类6840医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从事医疗器械、检验用具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华臣生物试剂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9,51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57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941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76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1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上海华臣生物试剂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1,61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17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446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95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应当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

  四、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见:本次调整2018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和融资需求,符合合理性,有利于加快子公司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额度调整事项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符合子公司业务状况和资本规模,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的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公司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调整2018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和融资需求,符合合理性。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经审查,公司现已发生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调整事项也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担保额度调整事项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符合子公司业务状况和资本规模,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的事宜。

  六、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调整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符合子公司业务状况和资本规模,同意对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进行调整,未增加新的担保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8,87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4,339万元,分别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11%和28.13%,无逾期担保。

  八、 上网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九、 备查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99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由熊冬和将其持有的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3.22%(即:注册资本人民币351.59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14.01%(即:注册资本人民币1,531.26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由李杰先生将其持有的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30%股权(注册资本1,515万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4月2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润达医疗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2018年4月23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各子公司业务发展进展和融资需求,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的分配,公司2018年度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额度126,300万元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6,3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详见下表:

  ■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3、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和《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8)。据此,熊冬和将其持有的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3.22%(即:注册资本人民币351.59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14.01%(即:注册资本人民币1,531.26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李杰先生将其持有的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30%股权(注册资本1,515万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1月29日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8年10月24日:公司、刘辉先生、季晓秦女士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34万元中的67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为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在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2018年10月29日:公司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2018年11月1日:公司为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吴中支行的借款人民币500万元中的2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2018年11月5日:公司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借款人民币3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2018年11月5日:公司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借款人民币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2018年11月19日:公司、李军先生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的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8、2018年11月19日:公司、刘辉先生、季晓秦女士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9、2018年11月22日:公司、刘辉先生、季晓秦女士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866万元中的433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0、2018年11月27日:公司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的借款人民币76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2018年11月29日:公司、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4,4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2018年11月29日:公司、刘辉先生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000万元中的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2-1206室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批发:计算机及配件、办公用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玻璃器械、消毒产品、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办公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洁具、制冷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医疗器械技术信息咨询;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5,30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6,60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8,702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1,73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64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7,58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6,73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0,849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41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1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465号3号楼B区第三层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I类、II类、III类、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批发兼零售;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医疗设备租赁、维修及安装;医疗器械技术研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熊冬和持有其9.1%股权,武汉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9.9%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0,63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107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8,533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44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47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5,58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37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1,210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20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6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9户

  法定代表人:李军

  经营范围:医疗设备及医疗器械租赁:医疗设备、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消毒液(不含危险品)、实验室设备的技术研究、批发;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不含医疗、诊疗);市场调查;批发:办公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洁具、制冷设备、化妆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建筑材料、纸制品、木浆、纸浆、钢材、二类医疗器械(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备案凭证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软硬件;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流信息咨询;货物装卸搬运(不含道路运输及港口作业);依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着普通货运业务;医疗设备维修(不得在此住所从事维修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批发。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并展经营活动)

  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9,17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0,21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8,966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7,18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51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0,03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8,69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1,335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34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6B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昕明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维修;一类、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自有设备租赁,化工原料及产品、电脑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销售;医疗器械批发:三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不含植入性心脏起博器),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不含人工晶体),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李华宾先生持有其49%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32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37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955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71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9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5,56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785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780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08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5号楼908、909、910室

  法定代表人:李杰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维修;医疗设备的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医疗器械、非专控通讯设备、普通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矿设备、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产品、体育用品的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软件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李杰先生持有其3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4,09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80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3,293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21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0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0,55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4,00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6,55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38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汇票期限:半年(具体以银行承兑汇票实际承兑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先生、季晓秦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被担保人: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

  银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贷款期限:三个月(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应向债权人偿付的主合同项下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杂费及其他费用)、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等)及其他损失(以下简称“被担保债务”)。2.即使发生在主债权确定期间内的单笔债权到期日超出主债权确定期间或者主债权确定期间内产生的或有债权转化为实际债权的时间超出主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3.保证人同意,债权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等,或由于汇率变动使得实际应偿还的债务本金发生变化的,如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增加,增加部分亦属于保证人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融资到期之日、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票据到期日或类似债务履行期限(统称为“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后两年止。2.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分别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3.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4.保证人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每一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后两年止。

  3、被担保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保证人同意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债权人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债权人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债权人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被担保人: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万元

  贷款期限:半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人民币250万元(贰佰伍拾万元整)之最高余额内。

  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5、被担保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上述范围中的其他应付款项,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对于保证人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贵任而向债权人民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债权人行使本合同第12.2款项下的权利的取得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 (2) 损害赔偿金; (3) 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债权人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保证期间:1.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款所述 “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提货担保,则对外付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6、被担保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6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系统内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两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内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其担保范围内已被北京银行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7、被担保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李军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0,000.00。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被担保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先生、季晓秦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保证人同意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债权人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债权人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债权人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9、被担保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76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正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10、被担保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4,400万元

  贷款期限:两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为承租人依据主合同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保证人在此同意,受益人与承租人无需通知保证人或取得保证人同意,可以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如承租人义务履行时间、地点、方式或其他条件进行变更或解除,保证人仍然对变更后的该主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受益人与承租人增加被担保款项的金额和/或变动被担保款项的期限的,则应事先征得保证人同意,但是由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应付款项金额等变动除外。2.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1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2 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受益人同意主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11、被担保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6个月(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刘辉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 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1.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2.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入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3.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

  公司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调整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符合子公司业务状况和资本规模,同意对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进行调整,未增加新的担保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8)。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8,87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4,339万元,分别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11%和28.1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