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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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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11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30日下午15:00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永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代表股份541,956,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0.122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股份494,051,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5.691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7,90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430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2,08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741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1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3114%;参加网络投票的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90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430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879,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8%;反对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62,0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0%;反对7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859,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61,98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3%;反对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侯旭昇律师、李亚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浙江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11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于2018年11月27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采用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七层703会议室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董事张根华、刘朝安,独立董事肖遂宁、桂松蕾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经过审议同意聘任王月淼女士、程建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王月淼女士简历:

  王月淼女士,出生于1966年4月,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开元生态铝业有限公司董事,清新环境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营销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月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6,9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程建龙先生简历:

  程建龙先生,出生于1964年3月,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清新环境资源利用事业部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建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6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11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8年11月27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七层703会议室。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胡瑞女士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胡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11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以推进公司机构权责清晰,协同高效为着力点,现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清新环境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11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贾双燕女士、程俊峰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岗位设置变动,贾双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设计师职务、程俊峰先生申请辞去总工程师职务。贾双燕女士辞去总设计师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运营事业部总经理职务,程俊峰先生辞去总工程师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技术中心技术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贾双燕女士、程俊峰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的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程俊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3,400股,程俊峰先生辞去总工程师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贾双燕女士、程俊峰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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