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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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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参与的资金信托计划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133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参与的资金信托计划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参与的信托计划将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不构成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亦不构成陈义和先生减持公司股份。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鸿控股”)于2018年11月30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的通知,陈义和先生参与的渤海信托·恒利丰199号单一资金信托,于2018年11月30日将其持有的金鸿控股股份7,300,000股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二、 本次转让股份的取得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通过渤海信托·恒利丰199号单一资金信托分别于2017年2月6日-3月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金鸿控股股票9,288,362股(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7日、2月8日、2月24日、3月6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渤海信托·恒利丰199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股票13,003,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

  二、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2018年11月30日,渤海信托·恒利丰199号单一资金信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转让金鸿控股股份7,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

  本次股份变动后,陈义和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99,34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9%(陈义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963,048股,占公司总股本2.05%;通过其控制的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3,599,1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7%,通过其控制的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74,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通过渤海信托·恒利丰199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股份5,703,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

  渤海信托·恒利丰199号单一资金信托后续将继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剩余金鸿控股股份。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132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金鸿债”债券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15金鸿债2018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修订稿)》(简称“方案”),本公司及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应全力配合质权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持有人的授权代表),保证于2018年11月30日之前向主管机关提交质权登记申请并取得受理函,以及于2018年12月7日之前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

  2018年11月30日,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已取得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股权出质登记通知书》((泰)内资股权登记设字[2018]第000038号),质权日自登记之日起设立,质权登记编号为37090020181130000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额为70000万元/万股,出质人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质权人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按照方案的约定全部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公司后续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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