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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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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7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旨在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公司业务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更好的提高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之有限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对有限合伙人提供增信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担保行为,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担保行为有利于产业基金后期顺利开展相关业务,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之有限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拟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1)。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8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旨在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能够进一步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之有限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对有限合伙人提供增信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担保行为,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担保行为有利于本次设立的产业基金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之有限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9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

  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截止本公告日,交易各方尚未签署关于设立投资基金的合伙协议,投资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基金登记备案程序,亦未开展任何投资活动。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千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千越”)与北京华富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国润”)、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资产”)拟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总规模预计为人民币2亿元,杭州千越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9,999万元。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主要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北京华富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0456322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中街15号4号楼1层15-8-12

  成立时间:2013-10-31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廷军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高端制造,互联网,环保等领域。

  股权结构:华富国润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赵廷军以货币出资600万元,出资占比30%,深圳前海科陆能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400万元,出资占比70%,其实际控制人为赵廷军。

  华富国润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8221。

  关联关系说明:华富国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93849977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3幢二层A249室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经营范围: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新三板、并购基金、非上市公司股权、债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股权结构: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其实际控制人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永赢资产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基金相关情况

  1、基金名称:嘉兴汇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管理人:北京华富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规模:20,000万元

  5、托管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股权投资、项目评估;实业投资、对外投资(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7、存续期限:初始交割日起半年为合伙企业投资期,投资期届满之日后一日起半年为合伙企业退出期。具体存续日期以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8、会计核算方式:合伙企业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四、合伙协议的基本内容

  1、合伙协议签署主体

  普通合伙人:北京华富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1: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2:杭州千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出资进度

  合伙人共出资20,000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和缴付期限如下:

  ■

  普通合伙人应保证全部认缴出资于本合伙协议签订后十日内到位,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到位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向永赢资产、杭州千越发出缴付出资通知书。杭州千越应于缴付出资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认缴出资款缴付至指定的合伙企业募集专户。永赢资产应于缴付出资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指定的合伙企业募集专户。

  3、执行事务合伙人选择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北京华富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其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管理、经营合伙企业及其事务。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且在相关事务中无权代表合伙企业。

  4、投资决策委员会

  全体合伙人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2名委员组成,其中1名委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富国润委派,1名委员由有限合伙人2千越信息委派。有限合伙人1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委派1名观察委员,观察委员不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决策,但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了解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总体计划等。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按一人一票方式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作出决议应取得全体委员同意。

  5、投资方向及方式

  投资项目的选择:以股权形式参与项目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较强的成长潜力,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无重大不良记录;投资方向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新兴产业。

  6、投资项目的退出

  6.1平治信息或其指定主体拟有权以不低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的评估值的价格收购合伙企业投资的标的项目,合伙企业应按照前述价格向平治信息出售标的股权。自初始交割日起满1年以内,合伙企业不得将标的股权出售给除平治信息或其指定主体以外的其他方。

  6.2自初始交割日起满1年后,如平治信息或其指定主体未以前款约定的价格收购标的股权,则合伙企业有权以包括但不限于向其他主体出售标的股权、促使目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等方式实现对目标公司的退出。

  7、利润分配方式及亏损、费用分担

  7.1合伙企业财产扣除应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的费用、税费后的剩余部分应按照约定分配给各合伙人。

  7.2收益分配: 分配收益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由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以书面方式通知各合伙人,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收益分配方案通知托管银行向各合伙人账户分配投资收益。

  7.3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对超出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债务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合伙企业的会计和审计

  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独立建帐、独立核算。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合伙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进行审计,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与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资金托管人、合伙人相独立。

  9、协议生效及协议份数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自全体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各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

  五、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整合产业链中优质、成长性企业,与公司现有业务产生战略协同、优势互补效应,为未来的兼并收购储备优质项目资源,有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充分借助外部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资源,充分利用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管理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帮助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及抵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整合产业资源,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全面促进公司的业务升级与战略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在本次对外投资中不享有一票否决权,在投资决策委员会2名席位中占有1席。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存在决策风险,如投资标的收益未达预期,存在对有限合伙人承担差额补足的风险。

  2、截止本公告日,交易各方尚未签署关于设立投资基金的合伙协议,投资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基金登记备案程序,亦未开展任何投资活动。

  3、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与承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直接或间接认购,未在产业投资基金中任职。

  2、此次参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方向相关,未来可能会出现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收购的项目与公司在部分业务领域相近甚至相竞争的情形。公司已在协议中做出安排: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拟有权以不低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的评估值的价格收购合伙企业投资的标的项目,合伙企业应按照前述价格向平治信息出售标的股权。

  3、公司承诺,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

  七、独立董事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旨在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整合产业链中优质、成长性企业,有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充分借助外部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资源,帮助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拟签订的《嘉兴汇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70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之有限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1、杭州平治信息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全资子公司杭州千越信息技术有些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千越”)与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资产”)、北京华富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国润”)共同出资成立嘉兴汇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总规模为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为保证产业投资基金募资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拟签订的《财产份额差额补足及远期收购协议》中约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由公司对永赢资产所持份额的投资回报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在达到约定的回购条件时,公司按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期限收购永赢资产所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2、上述事项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担保行为,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之有限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最终内容以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93849977M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3幢二层A249室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28日

  经营范围: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

  关联关系说明:永赢资产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永赢资产-甬汇二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二)关于差额补足的约定

  1、差额补足启动事件

  差额补足启动事件,系指以下任一事件:

  (1)根据《合伙协议》及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决议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乙方从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分配低于当期预分配收益,其中, 当期预分配收益=∑(乙方向合伙企业第i批实缴出资额*6.9%*截至本期预分配收益之日乙方第i批实缴出资额对应的出资天数/365),其中,i为出资的批数;

  (2)合伙企业存续期内通过并购、IPO、定向增发等方式退出对目标公司的投资时,乙方未取得其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

  (3)合伙企业未能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差额补足金额

  于上述差额补足启动事件(1)发生时,

  差额补足款=∑(乙方向合伙企业第i批实缴出资额*6.9%*截至本期预分配收益之日乙方第i批实缴出资额对应的出资天数/365-当期乙方获得的投资收益分配),其中,i为出资的批数;

  于上述差额补足启动事件(2)发生时,

  差额补足款=乙方向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乙方收到的合伙企业向乙方退还的投资本金

  于上述差额补足启动事件(3)发生时,

  差额补足款=乙方向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6.9%×初始交割日至合伙企业向乙方退还投资本金之日的天数/365;如合伙企业未一次性退还乙方的实缴出资额的,则甲方应按照尚未退还投资本金部分继续按照上述计算方式支付差额,直至乙方收回全部实缴出资之日止。

  3、远期回购事项

  (1)双方同意,截至合伙企业存续期限满1年之日止,如合伙企业未退出对目标公司的投资,则甲方同意于前述期限届满之日收购乙方届时持有并实缴出资的全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以下简称“标的份额”)。

  (2)转让价格及支付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收购乙方所持标的份额的转让价款=标的份额数量×1元+∑(乙方向合伙企业第i批实缴出资额*6.9%*截至本次份额转让交割之日乙方第i批实缴出资额对应的出资天数/365)-乙方已从合伙企业收到的标的份额对应的收益-甲方为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差额补足义务而向乙方支付的金额,其中,i为出资的批数。双方确认,前款约定的标的份额转让价格不可调整。本次份额转让交割时,无论标的份额的估值高于或低于转让价款,双方均不得要求调整。

  4、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均应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保全担保费等)。

  5、本协议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合伙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旨在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公司业务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更好的提高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有限合伙人提供增信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担保行为,该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担保有利于产业基金后期顺利开展相关业务,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旨在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能够进一步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对有限合伙人提供的增信措施,有利于本次设立的产业基金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产业投资基金之有限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事项,将有利于促进产业基金的顺利设立及后续投资运作,通过借助专业投资机构提升公司的投资能力,培育优质项目,加快公司发展步伐。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为《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之有限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民族证券认为:平治信息为产业投资基金提供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增信事项经平治信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平治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10,69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1.68%,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拟签订的《关于嘉兴汇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财产份额差额补足及远期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71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2018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15:00至2018年12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1日,截止2018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公司为拟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之有限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2日,9:00-12:00,13: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公司董秘办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爱斌、泮茜茜

  联系电话:0571-8893970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571,投票简称:平治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累计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 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回避提案,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提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3: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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