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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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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8-9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73,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9.3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309,13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8.6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63%。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本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下称“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下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800万元,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被担保人为兴达鸿业公司,债权人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提供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10月20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胡泽洪

  注册资本:8889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路板配套电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

  兴达鸿业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1-9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800万元,担保范围是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与兴达鸿业公司主合同项下发生的5800万元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率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兴达鸿业公司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5、合同生效:经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兴达鸿业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兴达鸿业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了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是用于兴达鸿业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对兴达鸿业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提供担保时,兴达鸿业公司的其他股东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73,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9.3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309,13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8.6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63%。

  六、备查文件目录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8-94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李君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李君先生简历:

  李君,男,汉族,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康佳集团审计及法务中心高级经理、总监助理、副总监,康佳集团纪委办负责人。现任康佳集团纪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中心总监,兼任审计及法务中心副总监、内控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康佳集团职工监事。李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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