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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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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8-5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五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乔保平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与中国神华合资公司注册地并签署〈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共同组建合资公司的注册地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同意公司与中国神华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资产重组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李秀华、高德步、肖湘宁、吕跃刚对本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乔保平、张国厚、高嵩、米树华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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