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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投资理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合同,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向光大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金额:60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保本型
5、年利率:4.20%
6、投资期限:6个月
7、产品起息日:2018年11月29日
8、产品到期日:2019年5月29日
9、产品到期预计收益:126万元
10、还本付息:光大银行保证按本合同规定还本付息。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光大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自有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光大银行保证按本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实际拖欠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光大银行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应对措施
1、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 、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12900万元(含本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具体详见2018年8月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