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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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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95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在北京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霖、曾茂军、刘晓彬、王会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吕随启、祁怀锦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第五届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每年18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96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在北京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提名张谌先生、王大治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97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董事6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霖先生、曾茂军先生、刘晓彬先生、王会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吕随启先生、祁怀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张霖,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

  张霖先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自1997年起,历任大连保税区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大连北方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0年3月加入万达集团,历任南京万达项目公司总经理、沈阳万达项目公司总经理、成都万达项目公司总经理、万达集团财务总监、万达商业地产总裁助理、副总裁、文化产业集团执行总裁。

  张霖先生在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曾茂军,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

  曾茂军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裁。1994年起历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工程师,北京百慕航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06年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万达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万达酒店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达电影常务副总经理。

  曾茂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晓彬,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

  刘晓彬先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2000年10月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万达商业地产天津及北京项目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济南项目公司总经理,万达商管副总经理,万达商业地产总裁助理、财务部总经理,万达集团高级总裁助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自2015年1月起担任万达商业地产财务总监。

  刘晓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会武,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

  王会武先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历任大连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区域投行负责人。2004年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万达集团投资部副总经理,万达商业地产投资证券部副总经理。

  王会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吕随启,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

  吕随启先生,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曾经担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中国金融研究心副主任。中国金融业杰出贡献专家,美国富布赖特项目高级访问学者。从事金融学的教学科研长达30年,主讲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汇率经济学、国际金融与货币政策等课程,对于利率、汇率、货币政策、股票市场等具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现在担任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煤电,600121.SH)、华泰汽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随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祁怀锦,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

  祁怀锦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0年8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任教,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博士后联系人;先后入选财政部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会计名家工程;兼任北京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农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审计学会理事、北京财政局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曾任中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随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98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谌先生、王大治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谌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审计中心常务副总经理。自1996年起,历任大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大连永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2002年加入万达集团,任万达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

  张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大治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总裁助理兼财务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起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三亚万达大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万达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抚顺万达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王大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99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投资”)(持有公司50.70%股份)《关于向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1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因此,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议案外,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15:00至2018年1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文华酒店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交易对方;

  (2)标的资产;

  (3)交易价格;

  (4)对价支付;

  (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6)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7)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8)发行数量;

  (9)上市地点;

  (10)锁定期安排;

  (11)过渡期的损益安排;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3)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14)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5)决议的有效期。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9、审议《关于批准报出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说明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制定〈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霖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曾茂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刘晓彬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王会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吕随启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祁怀锦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张谌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王大治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第1项至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5项至1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7日、2018年6月26日、2018年11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上述第1项至第1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关联股东也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第13项、第14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6项、17项、18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0日-11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附件二),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的截至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16:3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万达电影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万达电影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传真号码:010-85587500

  邮箱地址:wandafilm-ir@wanda.com.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涛刘赪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传真电话:010-85587500

  联系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备查文件:

  1、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5、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39

  投票简称:万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个人/本单位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委托意愿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件三: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下午14:00举行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8年12月1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传真:010-85587500;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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