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长宋彬先生、董事刘金课先生、邓福海先生、包玉梅女士、独立董事李东先生、骆公志先生和钱逢胜先生出席了会议并通过通讯方式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宋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8年12月17日14:30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创智路1号北纬国际中心B座22层会议室召开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