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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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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8-05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期债权投资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或“大唐国际”)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2018年第二期永续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合作设立太平洋-大唐国际发电债权投资计划(暂定名,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注册机构最终注册的名称为准,“本次债权投资计划”),并签署《太平洋-大唐国际发电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投资合同》”)。本次债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期限为7+N年,募集资金用于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江苏大唐国际金坛燃机热电联产工程及广东大唐国际高要金淘天然气热电冷联产项目(“投资项目”)。

  ●本次债权投资计划尚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注册机构进行注册。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39楼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1. 债权投资计划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 用途:用于投资项目的建设。

  3. 还款来源:投资项目收入及本公司的营业收入。

  4. 投资期限:自首笔投资资金的投资收益起算日起计算,自本次债权投资计划首笔投资收益起算日满7年起,偿债主体可在任意一个投资收益偿付日宣布投资资金部分或全部到期。

  5. 投资收益率:本次债权投资计划存续期内,投资收益率(年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初始年化投资收益率为5.55%。首笔投资资金届满未宣布投资资金到期的,则进入后续投资存续期(自首笔投资收益起算日起每满7年为一个存续周期),适用利率跳升机制。

  6. 投资收益的计算和支付:投资资金自投资收益起算日起计算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按天计提,于投资资金的投资收益偿付日结算并支付。本公司应从首笔投资收益起算日起,每满三个月所对应日期之前一天支付一次当期投资收益,并于每个投资本金偿还日支付到期投资资金对应的投资收益。对应付的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应在投资收益偿付日的15:00之前,通过电汇或银行间划转将投资收益款项划入投资计划托管账户内,并将划款凭证传真给受托人。

  7. 递延付息权:公司可自行选择递延支付投资收益,即可选择将任意一起投资收益偿付日的当期投资收益以及递延的所有投资收益及其递延孳息延期至下一个投资收益偿付日支付。公司递延支付不受次数限制。递延支付投资收益后,投资本金及递延的投资收益应按照递延利率支付投资收益及递延孳息。公司决定递延支付投资收益的,应至少在投资收益偿付日前30天书面通知受托人。如公司在某一计息期递延支付投资收益,则递延利率从下一个计息期起自当期适用的投资收益率基础上调300BP。

  8. 递延付息限制:任一投资收益偿付日前12个月内发生强制付息事件的,公司不得行使任何递延付息权,且在当期投资收益偿付日,当期投资收益以及按约已递延支付的投资收益和递延孳息等相关款项应当一并支付。强制付息事件:向股东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减少股本/注册资本;偿付其在任意永续债项下的收益(利息)或本金,以及就任意一笔永续债于其指定到期日前,公司或其关联方以任何方式购回或以其他方式购买全部或部分该永续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超过其本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30%以上。

  9. 合同生效:自公司及太平洋资管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含加盖签名章等人名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及《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补充规定—债务工具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公司拟将本次债权投资计划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核算,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 本次债权投资计划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因本次债权投资计划计入权益,将在有效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基础上,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并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四、审议程序情况

  于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2018年第二期永续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的议案》。本次债权投资计划尚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注册机构进行注册。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太平洋-大唐国际发电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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