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
● 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16,775.81万元
● 由于本案尚在二审审理中,对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重庆帝烨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烨公司”)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将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建公司”)、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华担保”)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经济损失16,775.81万元。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编号为“临2018-039”的临时公告。
二、案件进展情况
七建公司近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8)渝05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帝烨公司不服该判决,已于上诉期内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七建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诉状。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司将责成七建公司继续积极应对此次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本案尚在二审审理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判决书》(2018)渝05民初689号
(二)《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