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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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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中信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中信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服务于基金投资客户,经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11月30日起,旗下管理的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30)参与中信银行基金申购(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转换转入)费率优惠活动,原费率优惠活动随之失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400030

  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方式

  ■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信银行的相关公告。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信银行所有。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站:www.citicbank.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关于增加中国银行为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渠道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协议》,自2018年11月30日起,将新增中国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管理的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30)的销售业务。

  一、具体业务内容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办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及赎回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并可参与中国银行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仅限前端申购模式,不含转换转入)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费率优惠政策如下:

  1、投资人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进行上述基金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2、投资人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进行上述基金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六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6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6),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3、投资人通过中国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上述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二、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费率优惠政策解释权归中国银行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4、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6

  网站:www.boc.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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