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8-09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预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公告的预中标项目,目前处于收到预中标通知书阶段,正式合同尚未签署,可能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不能签署合同。
2. 在合同签署后,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市场、价格、汇率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3. 本次项目预中标,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最终以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金额来测算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11月26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电兴发”)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北京中电兴发近日作为牵头方在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全域智慧旅游信息化平台建设PPP项目招标采购中与北京中景合天科技有限公司被确定为联合体预中标单位,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3.55万元,北京中电兴发已于近日收到了预中标通知书。公司本次公告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全域智慧旅游信息化平台建设PPP项目
2、招标方单位名称:大方县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
3、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编号:93-ZC2018-7-063
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10年
6、项目建设总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为人民币10,493.55万元,最终合同金额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该项目由北京中电兴发与北京中景合天科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单位。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大方县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全域旅游指挥调度中心,全域旅游服务体验馆等重点规划场所的智慧化、信息化建设;
2、大方县全域旅游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包括全域旅游管理应用模块、服务应用模板、电子地图及导览、互动营销平台、统一线上支付系统、诚信服务评价系统、旅游精准扶贫管理系统、官方微信服务平台、旅客一站式服务手机端等的建设与接入;
3、奢香古镇、宣慰府、特色民族村和特色智慧村寨、油杉河智慧景区、斗姥阁景区等重点规划区域的智慧化、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与接入;
4、大方县城市安全综合管理集成平台项目的建设与接入,包括大方信息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系统。
三、对公司的影响
若该项目能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北京中电兴发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等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智慧平安城市、公共安全等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及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与反恐领域中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公司在智慧城市大基础、大政务、大视频以及智慧用能等方面大应用“四大”做强、做大,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智慧城市的运行效率并不断精益求精地复制,更好地专注于智慧城市的建设、投资与运营服务,促进公司在智慧城市业务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北京中电兴发作为目前中国具有国家多部委核准颁发的包括涉密在内的九个“甲级”资质的总集成商、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及智慧城市运营服务商,在资金、人员、技术、资质等方面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完全具备后期合同签订以后的履行能力,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实施。
该项目预中标金额为10,493.55万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18%,最终合同金额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以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金额来测算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与招标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将对公司目前业绩以及未来业绩的提升和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同能否正常履行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预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8-09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9.00元/股。
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9)、于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1月26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8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最高成交价为6.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9,795,125.84元(不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8-09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束龙胜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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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束龙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708,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累计质押所持有公司股份102,7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
三、其他说明
束龙胜先生本次质押未新增融资负债。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