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鉴于项目合作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东原之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之方”)拟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34,561.70万元增资深圳市创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曙”)。增资完成后,东原之方最终将持有深圳创曙49.29%的股权。该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号)。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东原之方拟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34,561.70万元增资深圳创曙注册资本,深圳创曙与深圳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杭州萧山区居住用地的开发建设。上述对外投资预计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公司的设立,以及东原之方对深圳创曙的部分增资款62,733万元的投入。
截止目前,项目公司杭州创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设立完毕,其注册资本为390,000万元,深圳创曙与深圳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占比分别为70%及30%。东原之方已完成向深圳创曙划转62,733万元。
三 、其他说明及后续安排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