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5日至2018年1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15:00至2018年11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写字楼1座703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鑫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214,540,434股,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113,291,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2.5929%。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214,314,484 股,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113,065,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32.5279% ;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公司股份225,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50%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751,7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525,8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4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5,9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5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泽伟律师、杨文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交易对方购买公司股票并锁定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减值测试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8)、超额业绩奖励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1)、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2)、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霍晓馨(HELEN HUO LUO)、刘俊君、刘祎、王琰、王沈北关于收购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市佳兆业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霍晓馨(HELEN HUO LUO)、刘俊君、刘祎、王琰、王沈北关于收购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9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5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泽伟律师、杨文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